新人入職,一般都會有試用期的要求,也會在試用期期間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在用工過程中相應權利義務的一種規(guī)定和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合同不能簽!
01、什么是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zhì)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
02、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實現(xiàn)勞動權的重要保障。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實現(xiàn)勞動權的法律形式。
2、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動力、鞏固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chǎn)率的重要手段。
3、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nèi)獲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03、哪些合同不能簽?
1、口頭合同不能簽
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即使是親戚、熟人的單位,也不能因為人情關系而放棄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旦發(fā)生糾紛,用人單位難以提供證據(jù),導致后患無窮。
2、簡單合同不能簽
雖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內(nèi)容過于簡單,缺少基本要素和對用人單位的解除合同違約行為的追究條款。
3、“生死”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合同中要求勞動者“出現(xiàn)傷病自理,如有意外企業(yè)概不負責”等。即使簽訂了此類合同,勞動者仍可向勞動保障及法律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
04、員工將合同帶回家簽
員工將合同拿回家,讓其他人代簽,然后以非本人簽字為由隨時離崗的情況并不少見,更有甚者,向企業(yè)要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事情已經(jīng)出現(xiàn)過。
所以讓員工在單位當面簽是最保險的。如果員工確有困難沒法親自簽字的,可以由其授權(書面形式、錄音形式、錄像形式的都可),由其他人先代為簽訂,等員工方便后再親自簽字即可。
05、試用期隨意簽
在實踐中,有不少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隨意約定試用期時間,殊不知,這樣的行為會給企業(yè)埋下”地雷“,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只能在此范圍內(nèi)約定試用期。
這幾種情況下,如果員工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或賠償金都會得到仲裁委的支持,所以,各位HR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好風險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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