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其法律定義稱為承包,勞務派遣只是勞動合同法明確的就業(yè)形式,兩者有本質區(qū)別。
一、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有什么區(qū)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勞動承包商可以是個人、法人或其他實體(不建議向個人承包)。實際上,個人外包往往被判為勞動關系)
3.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的主要區(qū)別。
承包方并沒有對其雇員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勞務承包商決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人單位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勞動。
4.勞務外包通常是根據事先確定的單價,根據勞務承包商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合同標的一般是事;
服務派遣一般是根據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準,按照派遣人數確定派遣人員費用,合同標的一般為人頭。
5.違法后果不同。
勞務發(fā)包人對勞務承包人的職工不承擔任何責任。服務外包是一種合同法,除了合同中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之外,違約人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勞務派遣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責任。
二、勞務外包及勞務派遣的風險及防范。
勞務外包
選擇勞務外包單位的風險。
實際上,勞務外包單位的服務技能水平不僅影響到企業(yè)管理需求的實現,也影響到企業(yè)的形象和聲譽。
2.勞務外包合同的風險。
外包合同是勞務外包單位外包實施的依據。如果合同約定的內容不明確、不詳細、不仔細,很容易發(fā)生糾紛。因此,企業(yè)需要建立和加強公司的合同管理。
3.泄露信息和商業(yè)秘密的風險。
公司與外包單位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有利于雙方的溝通協(xié)調,但也存在公司信息和商業(yè)秘密泄露的風險。公司應避免對承包商員工的直接管理。
4.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的法律風險。
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在法律上存在明顯差異,但往往存在假外包和真派遣。外包過程中的勞動者不受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約束。如果公司將勞務外包給其他單位,但外包人的勞動過程直接由企業(yè)管理,這種勞務外包仍然屬于派遣勞務。勞務外包被認定為勞務派遣,企業(yè)可以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
勞務派遣
1.派遣機構與用人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協(xié)議形成勞務派遣關系。
勞務派遣協(xié)議需要約定派遣員工的人數、派遣期限、勞動報酬、社會保費和支付方式。雇主應與派遣機構確定派遣期限,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不能分割連續(xù)雇傭期限,并簽訂若干短期勞務派遣協(xié)議。
2.勞動者與派遣機構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不僅要明確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還要明確被派遣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派遣期限和崗位。
勞動者與要派機構根據實際用工形成用工關系。
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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